更新时间:2022.06.01
1、本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是过失。如果行为人是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伙诈骗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则是诈骗的共同犯罪而不再是本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
1、本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是过失。如果行为人是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伙诈骗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则是诈骗的共同犯罪而不再是本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
1、本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是过失。如果行为人是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伙诈骗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则是诈骗的共同犯罪而不再是本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
1、本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是过失。如果行为人是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伙诈骗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则是诈骗的共同犯罪而不再是本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犯罪构成: 1、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和经济利益;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为严重不负责
1、本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是过失。如果行为人是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伙诈骗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则是诈骗的共同犯罪而不再是本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
犯罪行为符合下列要件的,即可判断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犯罪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主体仅
判断是否构成迟延履行合同的要件是: 1、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债务是有效的; 2、当事人有履行债务的能力; 3、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4、当事人仍未履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构成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要件具体如下: 1、犯罪主体要件;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主体不能构成本罪。 2、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
构成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犯罪主体要件;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特殊主体。其他主体不能构成本罪; 2、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也就是说,行为人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国家利益造成重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规定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订立履行合同时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既遂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