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5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赠与的财产尚未转移,且赠与未经公证或者不具有公益性质;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下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 1.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 4.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
以下情况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除需要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外,其他的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和受赠人都享有撤销权。
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其余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除了撤销的问题,还需要注意的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对于附条件赠与合同,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以下情况可以撤销合同: 1、合同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的合同; 3、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下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1、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有严重侵害行为;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可要求受赠人返还
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的情况是:已经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是不得任意撤销的;没有法定可撤销情形是不能撤销的。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是可以请求撤销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对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在以下情况行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欺诈、胁迫的手段使
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撤销公正过的合同: 1、合同具有显失公平的情况; 2、当事人对合同的重要条款有重大误解的情况; 3、合同是当事人被一方或者第三人欺诈或者被胁迫订立的情况等。
以下三种类型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那时起一年内要求撤销上述的合同。 (1)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
合同在如下情形下可以实行撤销: 1、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受损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2、一方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受损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3、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