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1、侵权行为的发生。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一)侵权行为的发生。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侵权行为; (二)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只要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论行为人是故意的或者是过失的,即应当认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法定侵权行为的发生,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人存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最终离婚的情形。
提起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 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与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或成年子女代为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构成的要件: 1、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2;行为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3、行为人是已经结婚的自然人; 4、行为人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一)违法行为。作为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主观过错。过错作为民事侵权责任构成的基石,在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中也具有同样的地位。 (三)精神损害事实。 (四)违法行为与精神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
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有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侵权人存在侵害被侵权人权益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导致了精神损害的事实发生;违法行为与精神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 1、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 2、前述重大过错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离婚前; 3、受害人必须提出离婚才能申请前述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侵权人的过错行为产生了损害后果;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要件包括:存在侵害物权的行为;具备损害实施实质条件,指物权人的物权受到损害的事实不一定是财物损害;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的特征如下: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2、侵害行为的特定性; 3、被害主体的特定性; 4、侵害对象和损害结果的特定性; 5、主观过错形式的特殊性; 6、赔偿前提的特定性。
1.有损害结果产生。损害结果的发生是赔偿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者应在主观上具有过错。 3.行为人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实施了《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的四种违法行为之一。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