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下: (1)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之次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的最后1日起计算。
行政强制的措施的种类《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扣押财物;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一般不能授权实施,而是应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的范围内实施。有实施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等。
行政强制措施长时间中止执行的,但中止执行的事由小时候,可以继续执行。《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当事人若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罚款不缴纳的,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来强制执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且视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应缴纳罚款部分的财产。
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如下: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4、法定规
当事人将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撤回后,还能再次申请。行政机关撤回申请后,法院会终结该次执行;但是行政机关如果在法定的申请期限内,再次依法提出执行申请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依法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没有次数限制,根据需要可以随时执行,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