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过期食品符合以下三项条件,可以免予处罚,但应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 2.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其处罚标准如下: 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
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予以罚款。
《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如下: 1、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 (七)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
按《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文书格式范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文书格式范本,制定本行政区域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
销售过期药品如何处罚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 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
工商查到过期食品处罚如下: 1、违反本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会被工商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法的主体是:享有立法权并经法律明文规定,或者授权的国家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一般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行
卖过期药品的处罚,具体如下: 1、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2、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3、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