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法律规定,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赔
人身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在受害人致残或死亡的情况下才会得到法院支持,精神损害很难用具体的标准去衡量,各地法院的标准也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万元,有些地方最高为1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已于2013年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找谁索赔”、“损失多少”等问题是受害人最关心的问题。《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
人身损害对方拒不赔偿,作为被侵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被侵害权益的一方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侵害权益的一方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种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具体规定如下: 1、医疗费以一审庭审终结前实际产生的数额为准,一般以受害人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单据或者病例、处分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种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具体规定如下:1、医疗费以一审庭审终结前实际产生的数额为准,一般以受害人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单据或者病例、处分认定具体数额;2、误工费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