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5
检察院不批捕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检察院在批准逮捕后仍然可以取保候审。 1、若检察院已经下达批准逮捕通知,但在法院审理判决之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2、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
看是否符合以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取保候审后二次批捕:如果公安局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就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
批捕后能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批捕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是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的犯罪嫌疑
检察院不批捕的应当采取取保候审,否则就是超期羁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般情况下,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
能,取保候审主要是在刑事拘留阶段,如果逮捕就不容易办理了。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检
取保候审的流程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由申请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其次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则立即停止取保候审。如果没有
在我国取保候审还可以批捕。只要符合批准逮捕的法定要件即可批捕。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