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保险人因遭受点外伤害造成死亡或伤残为保阶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是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而意外伤害指的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
投保人遭遇意外伤害,导致受伤的,保险公司应根据购买保险的种类以及签订的赔偿合同,按照投保人就医治疗的费用进行承担赔偿,如果受害人致残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致残等级进行赔偿,如果投保人因意外伤去世的,保险公司应当一次性赔偿投保人人身意外死亡保险
交通事故意外保险赔偿一般情况,分为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农村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残疾赔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多期3年或5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由一个自然人(即投保人)投保,被保险人通常为一人的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及由此致残或者死亡为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该类保险合同既可作为独立的合同存在,如普通伤害保险合同、特种伤害保险合同等,也可以作为一种从合同附加于人寿保
意外伤害保险权益一般能转让,但根据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另外法律规定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人同意变更的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即建工意外险,建工意外险,是指建设工程的相关人员在工地进行劳动工作、检查工作等活动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伤残、死亡、意外医疗等安全事故而做出赔付的保险。 保险期限:建工意外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与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时间保持一
补充工伤保险是专门针对已经办理了工伤保险的人所进行的补充保险。办理了补充工伤保险后,受工伤的职工不仅可以得到原有的工伤保险补偿待遇,还能够获得数额比较大的一次性的经济补偿,这样工伤员工在出院以后的生活水平更能得到一定的保障。这种补充工伤保险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多期3年或5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由一个自然人(即投保人)投保,被保险人通常为一人的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单位欠费,个人没办法补交,单位欠费,只能单位补交。去社保局办理需要单位的公章,而且要补所有欠费,不能只补交一个人的,单位补交欠费以后,有些费用可以去社保局补办报销。如果因为单位欠费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可以
暴力行为是以人身、财产为侵害目标,采取暴力手段,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健康与自由的一种行为。一般来说,暴力行为有的直接表现为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