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出资有下列规定: 1、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
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
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的规定有: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关于股东出资,分为两种情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能以货币出资。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允许多种出资方式。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 第二,非货币的出资物,都必须评估一下价值; 第三,评估和转让都必须
所谓实缴出资时间是指公司股东将资金或者资产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时间。《公司法》修改后规定,公司成立时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期限对公司注册资金进行入资。如此一来,可以在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就全部入资到位,也可以在经营期间分批入资到位,具体时间规定按公司
《公司法》关于注册新公司的出资时间没有规定,注册公司的出资时间体现在公司章程里。 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注册新公司的出资时间是,认缴制的公司,出资时间由股东进行约定,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股东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所谓
公司出资的规定有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有: 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