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当事人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应当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保证期间约定的“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无效,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但是约定的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得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 简而言之,即使第二笔债务还没有到达还款期,债权人也有理由相信债务人会继续违约,因为第一笔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2、利息; 3、主债务。即以借款为例,主
对于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签订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准备时间。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认定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款、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债务人死后,婚前债务由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的担保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
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果未约定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期限失效的时间,是超过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的时候。如果担保期限已过,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则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后,担保期限届满,担保责任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