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是有限责任,特殊情况下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是企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不负责任的。如果公司股东是法定代表人,那么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的股东对该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和公司营业执照中,应登记和载明是自然人独资还是法人独资。需要注意的是,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利弊: 1、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股东作出决议无需通过股东会表决; 2、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相互独立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通常指的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且该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能够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但若其法人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的除外。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责任有限公司股东为一人,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
对于有限公司法人的年龄在现行法律规定中是没有要求的。公司法人是指具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经过一定的程序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财产,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不是自然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认定,并不因此而有别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仍需考虑股东是否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公司,是指由一名自然人或者法人持有公司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如下: 1、股东的人数是一定的,唯一的,即一个; 2、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另外,一人有限公司还可以分为形式上的有限和实质上的有限。形式上的一人公司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