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新标准自2015年8月1日起
山东高温补贴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所需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而该费用的标准则由该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可适时进行调整。
1.山东省高温补贴领取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降温施将温度降到33度以下的,就需要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也就说,你每天在室外工作,天气预报温度已达35度左右,这种环境下单位又没有安排空
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补贴的法律规定如下: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山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2022山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 2、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 3、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
山东省在6-9月针对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每个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高温津贴,对于非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发放每个月不低于140元的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1.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每人每出勤日。 2.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每人每出勤日。 3.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4.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
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