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
驰名商标认定的考量因素如下: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权保护期为十年,保护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
提交驰名商标另类申请的途径: 1、注册商标人自行或委托他人向商标局申请; 2、商标局根据法律规定,主动认定驰名商标; 3、法律规定的其他驰名商标另类申请途径。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如下: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 2、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被保护为驰名商标;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的因素: (1)相关观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驰名商标的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 2、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被保护为驰名商标;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
影响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如下: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主要采取“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申请人应该提供的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
将个人的驰名商标赠与他人,是能办公证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应当对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继承、合同等相关事项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