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劳动关系认定存在的相关信息: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
劳动关系存在以下问题: 1、劳动合同签订覆盖率低,缺乏日常管理的有效手段和措施。 2、企业内部分配不尽合理,工时制度执行情况堪忧。 3、职工危害隐患较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亟待加强。 4、职工队伍不够稳定,一线职工参保率仍然较低。 5、
劳动关系的确立有下列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及时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单位的用工时间是何时;以及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是否有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其他的证明文件。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
(一)通风、采光、通行等传统相邻关系纠纷; (二)以管线铺设等诉求为代表的空间相邻关系纠纷; (三)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纠纷; (四)相邻环保纠纷; (五)相邻权利人扩张解释现行法所致的相邻关系纠纷。
以下条件视为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包括以下两种: 1.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形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职工名册; 6、其他工人的
合同的效力判断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比如说:合同的未生效,效力待定,可撤销,可变更,无效等等。有可能是整篇合同的效力状态不定,也有可能是其中的几个条款的效力状态不定。
合同的生效以合同成立为前提,两者也存在原则区别: 一是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有的合同生效需要审批或约定的条件成就等; 二是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没有法律约束力,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合同有
有下列情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者从事钟点工或者其他固定简单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3.劳动者在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到另一家用人单位打工。 4.退休职工再就业或者被原用人单位返聘。 5
我国中小型企业劳动关系的问题:劳动合同签署比例低,多数是只走形式;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的比例不大;企业劳资分配不合理、管理不文明,劳动者容易受到三次伤害;工资水平很低,而且拖欠情况严重;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