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一审终审申请再审可以提新诉求。
民事诉讼的二审就是终审。但是如果认为二审的判决书有错误,当事人仍然有救济方式,可以去法院申请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都可以申请再审。
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无论以指令再审方式还是以提审方式裁定再审,标准应该是相同的,“不得因指令再审而降低再审启动标准,也不得因当事人反复申诉将依法不应当再审的案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刑事诉讼法二审和提审的区别主要是二审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提审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认为确有错误的,
人民法院审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在一个月内审理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而一般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适用特别程序的民事诉讼都会使用一审终审制。
民事诉讼法二审是终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在作出判决和裁定之后,还不能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法定的期限内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的情况下,第一审判决、裁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1、有新
人民法院应及时终止审查申诉案件。但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该案中的民事行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导致民事行为无效情形的,即使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也应当
民事诉讼两审终审制。如果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审判。但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
民事纠纷对二审终审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