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1、建设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市和区、县国土房管局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2、本市对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实行资格管理、资质等级评审和资质年审制度,具体
农村征地道路应对被征收的土地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
农村征地拆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2、征用土地公告不。 3、不告知听证权。 4、调查工作不细致。 5、补偿、安置不到位。
分居不是离婚的必备条件,不管分局多久都可以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问题、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随时向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就以上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诉讼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
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这个标准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工的根本利益。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百姓长期对土地征收(农民称卖地)和城市房屋拆迁(农民称动迁)的概念不清被混为一谈,有的官员也称征地拆迁工作云云。其实二者有本质的区别,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
土地有纠纷不能确权首先应当解决争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征地拆迁法律问题: 1、对于占用耕地,我国实行什么政策。 2、征收耕地如何补偿。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5、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如何确定。 6、地上附
(一)征地数量大。 (二)利益分配矛盾复杂。补偿费标准偏低,使本已非常有限的征地补偿费用成为当事人争夺的目标。排挤他人的分配额,使自己获得更多的补偿金,是造成基层群众自治权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很难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从而导致群体上访事件,甚至
征地拆迁原因:为了国家发展需要。 问题: 一、现实中政府以土地储备为由征收土地,能否确定土地储备的公益性; 二、被征收房屋性质如何认定; 三、被征收房屋如何评估; 四、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