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视情况而定。如果继子与继父或继母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和亲儿子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到的遗产份额也是均等的;如果继子与继父或继母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则继子没有继承权,亲生儿子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婚内非亲生子原则上是有继承去演的,且与婚生子女具有同样的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扶养关系的养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有继承权,并且能够作为父母的第一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都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都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任何人或组织都不得歧视或侵害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
亲生子女是指和父母之间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孩子,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除血缘关系不同外,其他的区别不大。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抚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
亲生女儿和继子谁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继子与养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和亲生女儿一样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一样的,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子女不一定拥有继承权。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可以拥有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在继父母去世后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则继子女不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
过继子女对原亲生父母没有继承权了。过继子女对原亲生父母没有继承权。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
过继后的子女对原来亲生的父母是没有继承权的,根据我国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从收养关系的当天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关系,就可以依照法律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一些相关规定来界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亲属之间的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也可以依照法律
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继子是有继承权的。 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拟制血亲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