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况包含: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批准逮捕有三种情形。具体如下: 1、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 2、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3、虽然有犯罪但是没有逮捕必要的。 不予批捕和不批准逮捕的区别如下: 1、不批准逮捕是检察院认为行为人不构
刑诉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况有: 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公开审理: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院可以不予批捕的情形有: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3、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
下列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犯罪较轻的; 2、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或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4、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情形有: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2、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 3、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 4、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
应予逮捕的情形有: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一、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