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条件: 1、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3、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4、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比例原则是许多国家行政法上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学界通说认为,比例原则包含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三个子原则。行政法中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比例原则对我国行
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所提出的行政赔偿诉讼是可以适用调解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一般是不适用调解的,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变更判决的适用条件为: (1)变更判决只能针对行政处罚行为作出,对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无权直接变更。 (2)行政处罚行为显失公正。
①当场行政处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②当场治安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
行政处罚适用的一般时效条件是两年内。如果行政机关在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能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但是情况特殊的,该追究时效期限可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适用的一般时效条件是两年。行政机关在两年内如果没有发现违法行为的,不能再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但是违法行为如果已经给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造成危害的,则追究时效期间延长至五年。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具体条件为:行为人确有违法行为;行政机关有确凿的证据和据以作出处罚决定的法定依据;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应对行为人处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者警告的。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行为人确有违法事实;已经被行政机关在有效的时效期限内发现;并且行政机关确有法定依据;且依法应对其处警告或者较低数额的罚款的。
行政赔偿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都可以进行调解。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
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程序有两个适用的条件,分别是: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且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满足以上条件,即可以按照规定适用简易程序。 一般行政案件办理期限是什么 行政案件办案期限是两年,对违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有以下几项条件:第一,应有情势变更的事实,也就是合同赖以存在的客观情况确实发生变化。第二,情势变更,须为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相关的情势变更,即表明其知道相关情势变更所产生的风险,并甘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