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单独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此行为并不具有处分性,不必然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当事人不能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但是复核的机会以一次为限。
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应当在认定书中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作为自己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车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行为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在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之内,但是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当事人对于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行为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在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之内,但是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等。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行政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提起行政起诉。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既然不是行政行为当然不可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根据有关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另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写明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行政诉讼是不能提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