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企业破产申报的债权需要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向有权的主体申报债权,确认债权有无、性质及数额。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的、管理人对债权已完成审查程序并编制债权表、债权人对债权清单或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有异议且管理人不予认可的,可以提起破产债权确认诉讼。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然后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最终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权担保需要注意具体如下: 1、担保方应该是自愿的。保证人应与销售方签定书面保证合同,并写明保证的内容、方式、由双方签字、盖章; 2、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其中需要注意“代为履行”和“连带责任”的区别。代为履行指只有在原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遗产,应当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限额以被继承人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为限。若继承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其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企业申请破产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并规定破产申报时间。债权人应该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无法重整和和解的,应该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即可注销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有:该债权是在债务人破产之前形成的,该债权没有设立担保物权,该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等,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为应当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以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破产债权申报的规则主要包括: 1、当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2、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申报破产债权的流程为债权人向法院提交债务人破产的申请,提交破产申请的债权人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然后在收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债权申报通知的,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其债权。
企业短期借款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按借款对象、种类、金额、利率和偿还期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2、按规定利率支付借款利息、到期及时偿还; 3、必须根据业务需要编制借款计划,取得借款后按规定范围使用同时必须有相应的物资保证。
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包括: 1、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清算完毕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代表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在股东协议、合资合同和章程中增加相关免责条款,防范风险; 2、通过集体决策程序规避风险,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提出明确异议,并记录在相关会议记录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