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批准逮捕的法定要求有: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情形: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
批准逮捕的法定要求有: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情形: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
对犯罪事实有明确证据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采取取保候审等方法,不能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必须逮捕的,应即依法逮捕。相关机构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却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犯罪事实必须是
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就不会有犯罪记录的。因为在被批捕后没有被判刑那么就说明嫌疑人属于无罪,既然无罪则当然不会留存案底。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
错误逮捕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当事人国家赔偿。 包含的情形有: 1.对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予以逮捕的; 2.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捕错了人或者不应逮捕,但却拒绝释放或者延期释放的; 3.逮捕前认为存在
准予离婚情形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或者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只有在犯罪事实确有证据,可能判决徒刑以上,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情形而有逮捕必要的。诈骗罪才予以批捕。但是,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九条,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变更或解除逮捕: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由于逮捕是性质最为严
以下情况下应当予以逮捕:第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第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第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第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第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随传随到,通过提供担保人、交纳保证金并且出具保证书等方法,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和逮捕,但要限制行动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身上。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批准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以外刑罚,除非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 2、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3、案件未办结但羁押期满,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不起诉犯罪人的条件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几种情形。如果犯罪人的犯罪事实属于以上这几种情形,依法不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