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有关离婚财产方面法律作出的相关规定是,夫妻双方可先通过协议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不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
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
离婚孩子归属的法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 1、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一方个人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配。
《民法典》中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规定,但是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法律规定,法律禁止结婚的条件:行为人重婚;行为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行为人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以上情形是禁止结婚的,一般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即使因为某种原因有缔结婚姻关系的,也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双方不负有权利义务,是不被法律保护的婚姻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我国对离婚纠纷有以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当事人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有异议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一般在签订完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后财产分割的协议就开始生效了。
与精神病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识别自己的行为能力,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2、如果是完全无法识别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向精神患者居住地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可以指定其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