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处理: 一、对初来应聘的可以不予录用; 二、对已经招收并且用工的要保留相关证据,在一个月之内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要求劳动者必须书面表示意见,如果书面拒绝要作为证据保存。
处理劳动纠纷的方式包括:首先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协商之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监察部门,不解决事情不作为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论提起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存在不作为的行为。很多情况,劳动局不管不处理的,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医生开错药的处理为若是使患者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可以先与医院协商解决赔偿,若是能够达成合意的,应当签订相关的协议,医院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公司股东的工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会管理负责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按照民事纠纷处理,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为多发工资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
补发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请求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
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区别如下: 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 2、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 3、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时效30日,而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是60日; 4、具有的法律效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