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至四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在一定条件下的法定扶养、赡养义务关系。通常情况下,继承开始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才可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我国法定继承人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并没有第三顺序继承人的规定。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分别是: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所说的继承人涉及到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第二顺序继承人主要包括直系血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旁系血亲的兄弟姐妹。其中第二顺位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既包括同父同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异父同母兄弟姐妹,还包括因抚养和过继等方式与父母有抚养关系的养兄弟姐妹和继兄
不是,转继承人是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继承。转继承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产生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所以代继承的应该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儿媳妇在丧偶之后,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存在代位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