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职工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包括: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年限,给予三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工资待遇如下: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
享有下列待遇: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
劳动者在工伤休养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则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
1.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3.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
工伤休息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非工伤疾病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这些疾病可能因为年老、身体虚弱或外界原因产生,但这些疾病并不是因为工伤引起的,那么,对这些疾病的治疗,就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而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医疗待遇的条件如下: 1、职工受到了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 2、职工患职业病,主要包括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 3、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被认定为工伤的
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