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
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
可以。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代替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继承人子女的继承份额。在二级继承人中,其兄弟姐妹与被继承人同属一代,不符合晚辈直系血亲的条件。因此其
关于代位继承的办理,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二者的区别有: 首先,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
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
代位继承人按被代位继承人的顺序继承。继承时,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若有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性,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
代位继承人不是继承人。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法定继承人,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更不是其遗嘱继承人,所以代位继承人不是继承人。
(一)两者的性质不同。 代位继承是在发生法定情形时,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的法律制度;而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转继承人实际上享有的是分割遗产的权利,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二)两者发生的条
代位继承效力如下: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不可以同时存在的。转继承是在分割财产时,被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则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已经发生了转继承,无法成立代位继承。
有,代位继承可以再转继承。转继承是指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在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死亡了,继承人生前并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可以将其原来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继承给其他继承人。所以代位继承人如果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可以适用转继承。
《民法典》规定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不一样的。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未来的及分割财产就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份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中不可能出现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