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所谓“伤残情况”按照文义解释,应当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就是治疗伤情所需要的费用。误工费就是因遭受交通事故,从遭受伤害到恢复期间无法工作的损失。营养费就是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所谓“伤残情况”按照文义解释,应当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就是治疗伤情所需要的费用。误工费就是因遭受交通事故,从遭受伤害到恢复期间无法工作的损失。营养费就是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
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进行计算。营养费指的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责任划分是根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划分的,与是否醉驾没有关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等。
全责的交通事故算工伤,前提是要符合工伤的法律规定。如果员工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且要负全责的,那么可以认定为是工伤。或者是员工是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在该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该全责的交通事故也可以算是工伤。
交通事故受伤后,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产生营养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机构进行三期鉴定,三期包括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限,鉴定完成后再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