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交通事故伤残营养费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必要的营养费,属于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范围。
交通事故伤残营养费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必要的营养费,属于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范围。
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应当支付的扶养费标准: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必要的营养费,属于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范围。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营养费的标准如下: 1.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3.没有固定收入受
交通事故营养费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出鉴定。 1、营养费是为了恢
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营养费用计算标准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应该要以身体的受损程度为标准,可以通过医疗机构的伤残鉴定报告来进行相应的计算;2、应该要以医院开的诊疗单据为标准。如医院要求当事人购买药品的费用等。同时,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
交通事故产生营养费的,可以请求赔偿营养费,一般来说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请求营养费的,可以申请鉴定机构进行三期鉴定,包括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限,鉴定完成后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营养费。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通过平时的食品摄入尚不能达到受损身体康复的要求,而需要增加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所必须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期可以医嘱意见或者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而确定,标准是可以参照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出
关于交通事故营养费问题,确实比较难统一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赔偿标准为: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