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强奸未遂属于犯罪,从轻处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行为人构成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重处罚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都应当符合缓刑都适用条件,强奸罪也不例外。《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强奸罪在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且又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判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一般强奸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不会适用缓刑。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缓的,不一定被限制减刑。只有因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危害公共安全触犯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等对其限制减刑。
罪犯已经被取保候审的也可能判缓刑,但是在判决后不适用缓刑的,不能获得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
党章中未具体有这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讲,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指南规定:对因刑事犯罪而被判过刑的人要求入党,要从严掌握。对罪行较轻,经过长期考验,表现突出的,且经党组织严格审查,认为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党组织可以把其列入考察。对那些罪行严重而被判过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院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判刑,符合缓刑条件的,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强奸罪。强奸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