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管辖权异议答复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超过答辩期后,当事人即使提起管辖异议,人民法院也不予审查其管辖权异议申请,但人民法院仍可依职权对案件管辖进行审查,若发现该案违反级别管辖或者专属管辖的,应依职权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且该移送裁定已经作出即发生效力,不可上诉。
超过答辩期后,当事人即使提起管辖异议,人民法院也不予审查其管辖权异议申请,但人民法院仍可依职权对案件管辖进行审查,若发现该案违反级别管辖或者专属管辖的,应依职权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且该移送裁定已经作出即发生效力,不可上诉。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意见或主张。其目的在于克服当前中国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管辖权异议书,是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依法制作的文书。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
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