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xx亲属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故意,指派我们担任其一审的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席法庭为其辩护强迫交易罪的辩护词。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辩护人的责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包括以下五点: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
强迫交易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具体来说,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
强迫交易罪和敲诈勒索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