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刑事诉讼中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在三个工作日以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
工伤认定中止情形包含以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
在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案件进行审理的期间,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不可以变更管辖法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的,可以向上级有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手段,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在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上诉。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情形: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禁止取保候审的条件具体如下: (1)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犯罪后逃逸的; (3)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 (4)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 (5)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
刑诉法不公开审理的情况: 1、刑事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中,变更诉讼代理人的申请应当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
行政诉讼时效可以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等。
执行死刑前停止执行的情形都有: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 2、罪犯正在怀孕; 3、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