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保证人的适用条件如下: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刑事案件律师的代理权限为:在侦查阶段时,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相关材料;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与犯罪嫌疑人通信;有权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等。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等。
刑事自诉人诉讼权利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撤诉或和解的权利;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上诉的权利;委托代理人的权利;参与法庭辩论和法庭调查并提出举证的权利等。自诉人是与案件事实及处理结果间存在着直接利害关系,有权对刑事案件通过直接向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的司法流程应有: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决定立案; 2、公安机关开启侦查工作; 3、侦查终结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开庭审
我国的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例如:侵占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
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有: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决定和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人民法院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以自诉的刑事案件有: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刑事诉讼立案的条件有三个: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保证量刑制度的合理合法性、实现法律公平正义。司法机关审判刑事案件须以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为依据,而证据是以一定方式存在于客观世界的。如果经过的时间太长,则当事人难以就自己的主张举证,司法机关也难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