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贷款人自杀的,担保人需要还款,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则可以先以贷款人所有的资产进行清偿,如果担保人约定了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需要对债务人无法按期履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贷款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但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人可以主张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
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担保人可以贷款。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责任。 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担保贷款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 1、贷款担保人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贷款担保人应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在贷款所在地有居住场所; 3、贷款担保人应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 4、贷款担保人应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
介绍人只是介绍借贷意向。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介绍人仅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的中间人,没有特别约定,介绍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介绍人如果属于共同借款或对于还款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或保证责任。
贷款担保人退休还能担保。担保人与其退不退休无关,即使是退休的,只要担保人有担保能力的,仍然可以担保。所以担保人的条件是有担保能力,而不是看其退不退休。
担保人还钱无法执行的,只要保证人有财产,债权人有权随时申请执行。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自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拒绝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需要在担保债权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如果拒绝承担责任时,债权人可以在保证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到法院
有贷款的人可以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担保人在为债权债务关系提供担保之后,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后果为当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主可以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在债务人真的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欠债人或者担保人追讨欠款。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