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行政处罚的管辖权是按照下列规则来确定的:一般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并且该行政机关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但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行政复议的案件的管辖有以下几种方式: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实质是异地交叉管辖,它是对逐案指定管辖的变通,最高人民法院主导实行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集中管辖就是采取这种方式,集中管辖的法院一旦指定后,具体案件不必逐个指定,而是由集中管辖的法院直接受理并审理。
吸毒行政案件的管辖机关一般是吸毒行为实施地的行政机关,公民在发现自己身边的某个人吸毒后,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举报。如果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都有吸毒案件的管辖权,那么由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1、协议债权转让管辖权。债权转让协议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签署。在这种情况下,协议管辖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有效。由于协议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处分原则的体现,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只要协议管辖合法有效,就会对当事人和法院产生约束力; 2
以以下方式取得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未经许可、非法销售侵犯专利权的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方法的,由该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诉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级别管辖 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二、地域管辖 1、一般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