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出资的公司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2、违反公司法规定。 3、违反特别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
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 1、未足额出资。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首次出资额不足20%,或两年内没有缴纳剩余的80%,这就构成股东未足额出资; 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即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额高于其
若是股东既不同意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同意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获得股东资格的要件。股权转让的转让和受让人之间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股东之间可以私下转让股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其余情况下均可自由转让股权。股份公司的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
股东转让股权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要件,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转让行为有效。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股东实际出资情况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便出让方未向公司直接投资,也不构成出让方主张股权转让款权利的阻碍事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1、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存在限制。例如发起人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不
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1、对股东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为有效,基于股份或者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均应由买方继受。 2、对公司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将买方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后;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一)股权转让。《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
在我国股份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 1、当事人转让股份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2、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协议违背公序良俗;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按照司法实践,股东虚假出资不会影响其股东资格。股东只要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中载明,并在工商登记机关进行了登记就取得了股东资格,且这种取得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
公司股权被虚假出资的股东占有是合法的,但该股东应承担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还应承担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经公司催告缴纳,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股东出资不足一般不会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但是在转让时出让人应当如实告知出资不足的事实。受让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仍然受让转让方出让的股份,则股权转让合同有效,而且受让方与转让方应当就出资瑕疵的存在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