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协议离婚中的冷静期有一个月。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
1、离婚冷静期是一个月,也就是30天。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方不愿离婚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30天。《民法典》规定在30日内的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申请离婚登记30日届满后30日内,如果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离婚冷静期制度成文规定于《民法典》,《民法典》于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内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根据最新规定,《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30天。 2、离婚冷静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开始实行,《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对于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情形并不适用。
30天。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为30天。离婚需设立离婚冷静期。在夫妻感情破裂后,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向离婚登记处进行申请,此时需要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离婚申请即撤销。若30日内两人并无异议,可离婚冷静期后一同前往登记处,
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自愿离婚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
根据《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离婚冷静期是30天,即双方到离婚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等待30天,期满后双方应当在30日内再次到离婚登记处申请发放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