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民事诉讼合议庭组成人数如下: 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2、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陪审员在执
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
在审理再审案件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即严格按照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的合议庭组成规则来进行;如果原来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则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一、合议庭由几个人组成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独任审判以外,其他案件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合议庭进行。 1.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
【合议庭组成】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1)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该原则有利于合议庭在评议时意见分歧时作出决定。(2)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只能由经过合法任命的本院的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充任。(3)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一般有以下的两个后果,具体如下:1、如果被告拒不到庭应诉,也就意味着被告已经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审理,甚至还可以作出缺席判决;2、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程序,一般有以下的5个步骤:1、起诉方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2、起诉状准备好后,起诉方需要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审核收到的资料和证件,符合条件的,会发放立案通知书。起诉方需要到立案庭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