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收入要满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 2、申请人有北京的户口或外来人员有北京的居住证; 3、申请人需要在北京有稳定的工作并工作满一定年限和有收入来源; 4、申请人需要在北京依法缴纳社保等。
公租房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在当地没有居住的房屋或者是居住的房屋低于居住的建筑面积标准;申请人是在本地务工的外来人员,一直在本地工作达到成一定的工作年限等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
所谓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按照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租房面积标准有以下三点: 1、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30至45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60平方米。户型设计应当符合功能齐、配套全、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具备基本居住功能; 2、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宿舍建筑设
在一般情形下,公租房需要支付押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
承租人保管租赁物就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并且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了承租人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没有履行义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