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2
女儿继承父母遗产是第一继承人之一。父母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子女是继承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父母去世,其房产作为其生前合法财产,应当作为遗产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等分割。确定继承
配偶死亡,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约定的顺序继承。
遗产继承基础问题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解决: 1、一般由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嘱继承中的问题如下: 1、订立的遗嘱形式不足,如果内容合法,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2、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3、遗嘱人
继承权人想要放弃继承权的,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再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手续。放弃继承权不是必须要公证的,只要当事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就合法有效,放弃继承权人依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
遗产继承基础问题的解方式:一般情况下,由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在分割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构成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老人死后房产继承有以下步骤: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 4、继承登记。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
房产继承的问题有:继承的房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取得的、属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定继承开始后,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
丧偶儿媳享有的继承权不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