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担保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保证责任、赔偿责任。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保证责任有多个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要分情况: 1、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
展期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仍在原保证期间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
借条五年现在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双方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按照保证期间的约定处理。如果保证期间是五年及以上的,那么担保现在还有效。 2、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此时需要看主债务是否
若保证合同中若明确约定“主合同内容变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则主合同内容变更的,保证人可依法免除保证责任。若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已经实际有效发生,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应该承担。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制度中包括以下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3、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确定有如下要求: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 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
有担保债权同时以财产和人身担保的,债务人未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担保物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实现财产担保的债权;第三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实现财产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