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著作邻接权是著作权的一种类型,是指著作邻接权人的权利。适用对象作品传播者。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侵犯著作邻接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邻接权人许可,侵犯
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他人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
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邻接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音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至该作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我国《著作权法》限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除此之外,均不属于邻接权。 1、出版者权,指图书、报刊出版者享有的权利,主要有版式设计专有权、专有出版权; 2、表
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活动过程中,对其为传播作品而创作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的邻接权除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权利外,还包括
邻接权受什么保护,除法律形式还有其他形式吗?以法律形式规定邻接权保护,最早见于奥地利1936年的著作权法。当时的立法者考虑,在文化领域,除了作者的创作劳动成果应受到保护外,还有一种劳动成果也应受到保护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具体包括法人、自然人以及非法人单位。而相比之下,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比如出版者、表演者、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者等; 第二,保护的对象不一
针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则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可至作者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其他组织或者是法人的,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至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出现作品自作者创作完成后50年
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有以下四点: 1、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作品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