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1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另一方不负有清偿债务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的认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2、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原则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有两种例外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婚姻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借的钱,当然要共同签名,当然要共同还款,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需要所承担的债务,在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但是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所负担的债务,除非一方可以证明该债务,当时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男女双方共同的生活经营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并不全是共同债务。只有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认可,或该债务用于双方共同家庭日常生活、经营、投资等需要的,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不一定是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家庭生产经营的,则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债务人用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在离婚后应当共同对这笔债务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