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遗嘱人可以口头变更遗嘱,需要满足的条件是需要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需要对于变更内容以其他法定形式表明,否则口头变更的遗嘱内容无效。
口头遗嘱可以公证,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
口头遗嘱可以公证,口头遗嘱由遗嘱人自己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提交公证所需的材料,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由公证人员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遗嘱公证手续,转化为书面遗嘱。
可以公证口头遗嘱,口头遗嘱由遗嘱人自己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提交公证所需的材料,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由公证人员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遗嘱公证手续,转化为书面遗嘱。
口头遗嘱不可以撤销公证遗嘱,撤销公证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本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
口头遗嘱经公证,不得撤销。因为公证遗嘱是真实合法的遗嘱,经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是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经公证的遗嘱如果需要变更以及撤销必须要经公证程序,重新设立遗嘱并公证,这种情况才能撤销旧的遗嘱。遗嘱人撤销或者变
口头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经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它的法律效力比较强,只有重新进行公证才可以撤销公证遗嘱。
口头遗嘱能够对抗录音遗嘱。但需要满足口头遗嘱是遗嘱人最后所立遗嘱。并且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必须实在危急情况。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
口头遗嘱不可以撤销公证遗嘱。我国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它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所以除非遗嘱人去公证处办理撤销手续,否则仅凭口头形式是无法撤销公证遗嘱的。
口述遗嘱有法律效力,但是口述遗嘱的订立只有在情况危急的时候才可以订立,并且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当危急情况消除之后,如果被继承人还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录像订立遗嘱的,则口头遗嘱就作废。
公民是可以按法律规定的程序立口头遗嘱的,要求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且必须是危急情况下。待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
即使遗嘱人没有为口头遗嘱办理公证手续,口头遗嘱也能依法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包括当事人主体适格、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且公证不在前述范围内,则是否公证不属于遗嘱的生效必要条件。
口头遗嘱一般无法撤销公证遗嘱。因为撤销公证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本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