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起诉离婚的法院有: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在我国没有经常居住地、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等情况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应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
离婚应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那么离婚应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同时,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有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应向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被告被监禁的;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下落不明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是: 1、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方军人所在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 2、地方当事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军人对地方人员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关于“欠钱不还,到哪个法院去起诉”问题,需要结合借贷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定: 1、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合同中约定了去哪个法院起诉的,应该去约定好的法院起诉; 2、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去哪个法院的,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借款合同履行地
首先建议是协商,争取达成还款协议或者是拿到借条作为证据。协商不成的,最后再走法律程序,如果数额较大,一定要尽力拿到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欠款以及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