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离婚诉讼应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离婚诉讼应该去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军事法院起诉。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起诉离婚原则上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应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
起诉离婚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有下列情况的,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
对于离婚的法院管辖适用问题:根据一般的地域管辖原则,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其对于该离婚案件一般是具有管辖权的。
起诉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到原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到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
诉讼离婚应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原则上是根据原告对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没有住所地的人向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3、夫妻一方为军人的,非军人一方向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向原告
起诉离婚应该去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被告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存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就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