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彼此独立的会计主体,投资方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投资方只有在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彼此独立的会计主体,投资方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投资方只有在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的确认是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股权转让收益确认的条件是: 1、依法成立股权转让协议; 2、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3、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已修改。
股权转让收益确认的条件是: (1)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符合法定形式。
股权转让成本的确定标准:即股权财产的原值和合理费用的支出之和,例如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人是企业的,则成本包括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
取得部分股权转让款能确认收益。转让股权收益的确认,应采用与转让其他资产相一致的原则,也就是以被转让的股权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购买方,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为标志。
股权转让的成本,是股权财产的原值和合理费用的支出之和,例如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人是企业的,则成本包括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收益确认的条件如下: 1、存在依法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2、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3、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已修改。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可以按照出资额确定。若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可以按照评估的价格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代表取得股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