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民法总则预定监护的规定是: 1、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
我国《民法总则》目前已失效,其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是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植物新品种等。现规定在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中。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规定如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名称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主要组
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决定了民法的根本原则是平等原则。
法人的权利能力本质上是财产能力,原则上没有身份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公司等营利法人的成立以登记机关颁发的“法人执照”注明的日期为准;法人消灭以清算完结注销登记之日为准。非营利法人依民法通则第50条第1款规定有独立经费的
对变更姓名权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更改抚养权的方式: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如果双方对变更抚养权没有达成协议,但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民法总则规定的法人种类有如下: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
民法总则51条的规定是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由于民法总则已失效,有关紧急避险的规定,应适用《民法典》中的规定,即紧急避险的损害责任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但避险过当的,紧急避险人也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