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所谓“起算日”就是指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开始计算的具体日期。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若干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算日”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
行政诉讼法收到之日起的计算方式是收到罚单、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决定的通知书的日期。行为人若是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法的收到之日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包括收到罚单、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决定的通知书的日期等。行为人若是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所谓“起算日”就是指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开始计算的具体日期。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若干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算日”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行政诉讼中,没有诉讼时效,只有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期限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违法之日起开始计算。
行政诉讼法收到之日起的计算日是收到罚单、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决定的通知书的日期。行为人若是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所谓“起算日”就是指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开始计算的具体日期。 《行政诉讼法》和《若干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算日”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
行政相对方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但法律规定的超过60日的除外。所以15日的说法显然是不合适的。
《行政诉讼法》关于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答辩状的规定中提到的十五日仅包括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的计算是: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计算的方式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是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也就是说,从收到应